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
为配合基本药物招标工作的开展,2011年2月18日国家局发出通知,将建立基本药物入网生产企业和改造企业数据库。通知要求从2月份起,在报送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改造进度表的同时报送《入网生产企业和改造明细表》(样表见附件2)、承诺不参加基本药物招标和明确表示不生产的企业数。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为有效掌握生产企业改造进度情况,按照国家局领导要求,请各市州局3月份每10天报送一次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工作进度表和《入网生产企业和改造明细表》(样表见附件2),报送时间分别为:3月8日、3月18日、3月28日。
二、为了配合基本药物招标工作的开展,国家局将建立基本药物入网生产企业和改造企业数据库,请各市州局于2月28日前,在报送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改造进度表的同时报送:(一)书面承诺不参加基本药物招标和暂不生产的企业名单(书面承诺应抄送省局安监处);(二)《入网生产企业和改造明细表》。
三、为了确保基本药物中标企业按期实施电子监管,所有基本药物招标企业应于2011年3月5日前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并在3月20日前完成所有正式运行的准备工作。
电子邮箱:jbyw@scfda.gov.cn 传真:02886785336
附件:书面承诺不参加基本药物招标和暂不生产的企业名单、入网生产企业和改造明细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