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末全国共有卫生机构93.9万个

发布日期:2011-03-01  |  浏览次数:57521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年末全国共有卫生机构93.9万个,其中医院、卫生院6.0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1万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7.4万个,村卫生室65.1万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2851个。卫生技术人员584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37万人,注册护士205万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437万张。乡镇卫生院3.8万个,床位100万张,卫生技术人员96.4万人。全年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人数341.4万例,报告死亡15950人;报告传染病发病率255.80/10万,死亡率1.20/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