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办法(试行)》(甘卫办发[2010]117号),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增补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要按照《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增补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组织做好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品种目录的筛选及上报工作。
二、请各市州认真填写《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推荐表》(附件2、3、4),于2011年3月20日前报省卫生厅规财处(附电子版Excel格式)。相关表格请到省卫生厅网站“公文发布”栏下载。
省卫生厅联系人:陈发青 联系电话:0931-4818221
Email:wstygb@126.com
附件:1、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增补工作实施方案
2、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化学药品)推荐表
3、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成药)推荐表
4、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民族药)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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