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北省关于取消三河市东杉医药有限公司配送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2  |  浏览次数:76635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有关单位:
依据省食药局“关于建议取消三河市东杉医药有限公司配送资格的函”(冀食药监市函[2011]33号),经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取消三河市东杉医药有限公司配送资格。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