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梧州市药品集中采购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通告

发布日期:2011-03-03  |  浏览次数:69635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药招办〔2010〕17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广西药品集中采购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工作的通知》(桂药招办〔2011〕5号)精神,对药品集中采购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保证用药安全和配送及时,确保2011年梧州市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梧州市决定公开遴选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
一、准入条件
药品配送商参加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活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我市有配送业务的企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
(三)必须是2010年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合格配送商,并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上年度被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守信等级的企业或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
(四)必须具备配送2010年度《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广西国家基本药物挂网品种目录》生产商委托的中标品种,配送服务时间覆盖整个采购周期。
(五)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入选的配送企业无论路程远近、品种和数量多少都必须按时配送,不能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六)近两年在该区域具有良好的服务质量和商业信誉,当地医疗机构对其满意度比较高。
二、配送商应递交的材料
药品配送企业主体材料:配送企业基本情况、以往配送业务相关记录或证明、配送承诺书、《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2010年企业纳税申请表(税务登记证),以上材料需递交清晰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
三、报名申请
参与遴选配送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资料按照规定进行递交。
(一)报名及资料递交时间:2011年3月2日—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梧州市卫生局。地址: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16号六楼文印室。
(三)联系人:黄小云,电话:0774-3888803。
四、资质审核
2011年3月9日—14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参与遴选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对资料不符合形式或不符合真实性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五、评价考核时间
配送商评价考核时间:2011年3月15日—3月20日
六、上报结果时间
按配送商遴选结果上报时间:2011年3月20日—3月25日
七、监督投诉
本次遴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邮箱和投诉电话。
举报邮箱:yy3888713@126.com
举报电话:0774-3888713
    

 

梧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