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独家产品)议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3  |  浏览次数:50464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相关企业:

  按照《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规定,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将进入议价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议价的企业
  独家产品企业名单详见链接地址。

  二、议价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3月4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
  地点: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1号)。

  三、议价方法
  采取与企业授权代表(被授权人)面对面谈判的方式进行。如企业报价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格且不能达成一致,即宣布废标。

  四、注意事项
  ㈠每个企业只可派授权代表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进入议价现场。
  ㈡请授权代表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价格确认之前请勿离开议价现场。
  ㈢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议价的企业视为放弃。

  五、联系电话
  0531-67873123; 67873167;81880261;81880271

 

独家产品议价名单地址(http://www.sdyypt.net/Website/yjshow01.aspx)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独家产品议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