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曾经是一些人习以为常的陋习之一,无论政府如何宣传劝导这些人还是不肯为他人安全牺牲个人爱好。近年来,随着交警部门对酒驾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酒驾现象算是日渐少见了。但全国人大并没有因此见好就收,而是趁热打铁,再施组合重拳,从2011年5月1日起,对醉驾实施三罚并举的严厉措施:一是入刑,由行政拘留15天改为拘役一至六个月;二是重罚,罚金从最多500元提高至2000元;三是吊证,由“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改为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考。打击力度如此之大,处罚措施如此之严,都堪称史上罕见。
重罚之下会不会还有“勇夫”敢于以身试法呢答案是极少。可以大胆地预言,从此往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必将成为国人良好的行为习惯,酒驾会越来越少。由此想到了目前正在深圳热热闹闹开展的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活动。
药价高、看病贵是老百姓最头疼的问题之一,诟病多年,治理N次,却年复一年,积重难返。发改委降了几十次药价,每次降价幅度都高达百分之几十,但药价仍然高高在上,百姓仍然怨声载道。于是,有关部门又习惯性地祭起了反腐败的大旗,第N次在全市范围里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
所谓“专项治理”在许多单位大都是相似的套路:发一个轰轰烈烈的专项治理通知,开一次热热闹闹的电话会议,一场痛哭流泪的警视录像,最后大张旗鼓地杀它一两只鸡仔给猴子们瞧瞧。杀了鸡,儆过猴后,猴子们自然会安静三两个月,但一番节哀顺变之后,大家便忘了杀鸡之痛,该干吗的还是干吗,回扣照给,红包照拿,于是猴山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医药行业的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就这样演绎着猫捉老鼠般游戏与轮回。
医药回扣歪风之所以愈演愈烈,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关键还是相关管理部门的软弱。如果执法者拿出用重典、下猛药的魄力,像治理酒驾一样严治医药回扣,又何愁回扣之风停停刮刮、死灰复燃呢?或许罚款对医生来说未必有威慑力,但吊证与判刑却是见血封喉的两招。没有了行医证的医生就像没有驾照的司机一样寸步难行,相比之下,恐怕回扣还是小利,保证照才是大事。所以,只要像查酒驾一样查医药回扣,恐怕缴款账号不用设,录像片也不用看,医药回扣之风就会销声匿迹了。只是“有关部门”有没有这种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