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名称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卫生厅2010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NZC20111030)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 01包 甲肝减毒活疫苗 02包 甲肝减毒活疫苗 03包 注射器及自毁盒或利器盒
1.疫苗报价供应商可报一包或多包,但对报价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进行全部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01、02包报价供应商兼报不兼中(如果两包只有一家厂家报价,该厂家可以兼中这两包);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顺序从第一包开始。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01-02包疫苗的报价供应商必须是所报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GMP等资质认证;须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疫苗保存和运输条件;须提供所报价产品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须提供最近一批疫苗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生物制品批签发报告;
5.第03包的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所报价注射器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所报价注射器的质量检查合格报告;须提供所报价注射器的卫生检验合格报告;须提供所报价注射器近3年内在省级政府招标采购儿童预防注射项目的证明材料(包括购买单位、购买时间、购买数量、单价及联系电话);需提供所报价自毁盒或利器盒经国家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检验报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5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方式: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下的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1年5月18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报价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卫生厅
地 址:沈阳市和平南大街82号
联 系 人:刘希刚
联系电话:23388779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
项目联系人:李丽梅
联系电话:024-23447735 传真:024-23447752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024-23447735 传真:024-23447752
投标保证金咨询
联系电话:024-23447726
评标结果咨询
联系电话:024-23447767
合同事宜咨询
联系电话:024-23447779\23447781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