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注销江西恒昌医药有限公司的批复》(赣食药监流[2011]39号)(http://www.jxda.gov.cn/brownotices.asp?id=49184),从注销之日起,停止江西恒昌医药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的药品配送活动,原药品经营业务转入江西利恒医药有限公司,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