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报道,重庆沙区沙正街某药店丢失了药品两万元,竟然要所有员工赔偿,直接从工资里扣除了赔偿款。因此,有一名员工工作了一个月只领到20元钱。
近几年,药店丢失药品已不是新闻,有药品被偷的,有药品被抢的。药店药品失窃已成为不可忽视的成本支出,也成为管理者颇为头痛的问题。制定“药品丢失,由员工赔偿”的规定,难道是应对药品丢失问题的对策?
金钱处罚范围有限
药店制定这项对策的初衷,或许是想增强员工的责任心。作为药店员工,理所当然对药品的保管负责,对他们进行金钱上的处罚可以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减少今后药品的丢失。通过扣员工赔偿款的做法,应当说,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增强员工责任心的作用。谁的工资被扣,谁都会心疼,为了工资不被扣除,员工自然会睁大眼睛看住药品,尽可能避免药品丢失。
只是,这种做法的积极作用小,而消极作用却很大,且使用范围有限,偶一为之尚可,频繁使用,用工人的工资来转嫁药店损失,会激化员工与药店的矛盾。本案中,有员工因此提出辞职,也有员工去劳动部门去申诉。
先补好管理漏洞
从表面上看,损失转嫁到员工身上,药店没有损失,但药店损失的却是店员的民心。一味扣除员工的工资,员工心里能没有意见,没有怨气?如果员工心存怨气,那她还愿意为药店勤勤恳恳地工作吗?全体员工都对药店失望,那药店还会有凝聚力吗?本案中,员工的辞职就是很好的例证。因此,此做法损失最大的不是员工,而是药店。药店的损失远大于它所丢失的两万元药品,它失去的是自己的未来。
药店药品丢失,笔者分析,不外乎是外贼、内部监守自盗、帐目不清问题。无论如何,事情已发生,说明药店的药品管理上存在漏洞。这个时候,去考虑如何规避、转嫁损失不是最重要的。当务之急,是要把药品不翼而飞的原因找出来:先通过核实帐目,看是否存在帐目错误,还是从仓库到柜台的衔接出了问题?如果不是,就再从失窃上考虑,是内偷,还是外盗?依次排查,直到找出原因。然后,亡羊补牢,把管理上的漏洞补上。这样才是上策。药品连续短缺,若管理者只是一味地处罚员工,转嫁损失,只能说管理者目光短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