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的降价办法 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发布日期:2005-06-11  |  浏览次数:75435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我们正陷入一个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怪圈。”一个制药企业的负责人这样评价发改委的降价办法。

  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的这份报告也对政府管理药价的方式提出“质疑”。报告说,国家先后十几次降低药品价格,并把国家定价的药品从2001年以前的103种扩大到目前的1000多种,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的问题。

  首先,政府定价药品的品种覆盖面仍比较小。目前我国制药企业生产的药品有十几万种,加上药品具有可替代性,已经放开由市场调节的药品,占所有药品的90%以上,这些药品的价格高低,取决于企业意愿,政府管不了其虚高定价。

  其次,政府现行定价方法存在较大问题:定价依据难以测定,政府也无法掌握企业的真实成本。报告称,政府定价部门对生产企业虚列成本、多计费用缺少有效的审查和监管手段,处于成本价格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地位,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定的价格或制定的最高限价,常常大大高于市场成交价,留下了过大的价格空间。

  同时,采取顺加作价的定价原则拉长了流通链条。政府定价主要采取社会平均成本加成和“高进高出、低进低出”的政策,使每个流通环节都可以据此加价,刺激了医院和各个流通环节加价销售药品,特别是销售高价药的热情。

  另外,对进口药、合资药、国产新药的审批与药品合理定价脱节。进口药、合资药、国产新药的市场准入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价格审批权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药品审批与药品定价之间缺少沟通和协调,使不少药品定价存在很大盲目性。

  比如,国产药只要被批准为新药,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就会按照新药定价,目前我国每年开发新药800多项,能申请专利的仅为20项左右,市场上很多“新药”,大部分是原有品种过了保护期的仿制药,或更换剂型、包装的“变脸”药品,重新定价后价格立即飙升。一种感冒药针剂,核心成分是青霉素,每支成本不过0.6元,厂家添加一点无关紧要的成分,便成了“新药”,一支的价格涨到150元。

  “发改委的降价如果能与卫生部的改革配套进行,效果可能会好得多。”医院管理研究所一位专家这么说,由于医药的双重属性(既是商品也是公共服务产品),所以大多数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都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过他认为,现在发改委的降价办法估计至少能治治医生拿回扣的问题,而真正解决药价虚高,估计至少还需要两三年。

  记者从卫生部所属的医院管理研究所获悉,多年难产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案已基本成形,可能在今年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