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供应商:
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阿莫西林等125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吉省价格〔2011〕86号)文件的要求,我中心对挂网药品进行价格调整,共涉及43个产品。
此外,根据我省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中心对调价药品供应价格的保留位数进行调整,挂网药品的供应价格尾数保留到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位。此规则自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吉省价格〔2011〕55号)起实施,共涉及1800个产品。
若在价格执行过程中,对相关产品的价格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中心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0431-88516205
附件:挂网产品价格调整目录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