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不含国家基本药物部分)集中采购的有关要求和《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第二十五条“报价及竞价入围细则”中“限价竞价目录品种,同竞价组同生产企业不同包装规格只能选择最小包装规格品种进行报价,其他大包装规格可在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价格按差比价规则进行计算”的规定,现开展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不含国家基本药物部分)集中采购中标候选品种大包装规格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大包装规格范围:本次只增补中标候选品规中同竞价组同生产企业大于中标候选品规包装数量的大包装规格。
二、增补时间:2011年6月4日至6月13日 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增补报名地点: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蟠桃宫路1号), 联系电话:0851-5931113 0851-5930710 。
四、增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中标候选品规企业被授权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生产企业增补大包装规格的书面报告(见附件一)、中标候选品规大包装规格增补表(见附件二)、增补大包装规格药品生产注册批件(药品生产申请补充批件)复印件和增补大包装规格说明书原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经申报企业法人和企业被授权人签字后递交或快件邮寄至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服务中心(传真件、扫描件不予受理)。
(二)企业所增补中标候选品规大包装规格必须满足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不含国家基本药物部分)集中采购配送的条件及要求,保证各采购人临床用药需求和安全。
(三)增补大包装规格的中标价由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以中标候选品规最小包装规格的中标价按照国家差比价规则进行计算,并报贵州省物价局核定增补大包装规格的零售价。
(四)凡不按规定报名和递交增补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一:关于增补中标候选品规大包装规格的申请
附件二:中标候选品规大包装规格增补表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