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09年第1期的中标药品甲硝唑注射液变更通用名的请示收悉。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已将“甲硝唑注射液(规格:500mg/100ml/袋)”的药品通用名修订为“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规格:500mg/100ml/袋)”,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上海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中标药品甲硝唑注射液(规格:500mg/100ml/袋)的通用名由“甲硝唑注射液”变更为“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中标价不变。原上海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中标药品甲硝唑注射液(规格:500mg/100ml/袋)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