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关于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8  |  浏览次数:80779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管理,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5号)、南京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意见》(宁医改发[2010]2号)和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宁卫药[20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过去一年来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情况,确定由2011年6月17日上午在江苏省确定的江苏省医药公司、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华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江苏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南京有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药材总公司、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九家中标配送商中以民主推选、双向选择的方式遴选2家作为本区2011-2012年度基本药物的配送企业。有意参与我区基本药物配送的公司应于2011年06月16日11时30分前向六合区卫生局药品集中采购管理中心报送书面申请、法人委托书并附公司资质材料,逾时不再受理。报名参与公司授权代表应于2011年06月17日08时30分前携带服务承诺(一式三份)到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局302会议室参加现场遴选,逾时未至视为自动放弃。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