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 “山寨”药横行 推高新药研发成本

发布日期:2011-07-09  |  浏览次数:92131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用药如此浪费,看病怎能不贵? 

对于药价虚高这个话题,医改多年后,却依然火爆,这不得不让百姓对医改的效果存有疑惑,各位网友也就此各有一番评论: 

有网友就说了:数十次的药品降价,据说减轻了老百姓数百亿计的负担,但为啥药品价格仍这么高,还是用不起。署名“肿瘤关爱之家”发言更是一针见血:真正看病贵是因为很多药效果不实,很多药改头换面后大幅度提价。还有就是用药浪费,现在看病已经见不到用纸片或小塑料袋装几片药的现象了,都是整盒整包整瓶地开。看病能不贵吗。再有就是现在专家多了,但有用的专家不多,看病能不难吗。 

下面,就来看看更多网友有何高见。 

“我们单位的同事,两次喝醉酒进医院,同样打吊针,花费相差十多倍。药品价格太虚了,让人看不懂。”与药品行业打交道已有多年的张小姐至今也搞不懂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在仔细思考一番,她总结性的告诉记者,“医院认识人的话,用的药要便宜一些。”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居高不下。国务院开始部署试行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并在此后研发了一系列试行规则。在四川等省探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式的基础上。2009年初,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召开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并先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说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然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并没有真正破解“看病贵,药价高”迷局,部分规定甚至有药价上扬推手的嫌疑。很多业内人士表示不理解,“只要医生还有开处方的权利,就不能遏制药企对医生行贿。我们要做的是,利用医院和医生的利益来相互制约,降低药价。” 

 医院医生:统一销售标准后只选贵药开 

 基本药物制度在云南省,分三批在16个州(市)的129个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覆盖率达到100%。全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差率统一标准:以药品最小零售包装单位的中标价或实际进价为基础,中标价或进价低于10元(含10元)的顺加15%;10元~100元(含100元)的顺加10%;100元~300元(含300元)的顺加5%;300元以上的顺加3%,但每个包装单位的药品加价额最高不得超过30元。 

“医院愿意用贵一些的药。”一位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如果是10元钱的药,那么加成最多只能是1.5元,而如果是100元的药,加成就是10元,“这是符合规定的加成,作为医院,我为什么要选择10元的药,而不选择100元的药呢?而且通常情况下,贵一些的药,药材或者配方上面也会更优良一些,何乐而不为啊?” 

事实上,2001年设计、确定这一制度的初衷是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挤掉中间“水分”、压低虚高药价,规范医疗机构的购药行为和药品流通秩序。 

 “但是固定的招标价格,使得医院不愿意在压低药价上做更多努力。”昆明某县级医院的院长向记者表示,“如果是我们自己去采购,现在招标价格是50元的药,我们可能30多元就能买到了。而现在只能按照50元买。” 

 “为什么不让我们自己去采购?”他认为合理的制度应该是,政府出台一个指导价,“这个指导价必须是相关部门做了充分调研,依据药物的实际成本给出的合理价位,而不是药厂报多少就是多少。”之后,由医院自行制定招标规则,与药企联系采购,“买贵了,说明医院一方肯定有问题,纪委、检察院等等部门就可以据此查处啊,按照指导价购入,说明院长没干好工作,就是要督促医院采购更便宜的药。” 

医药代表:吃60%提成,给医生20%回扣 

“虽然不一定都直接给钱,但是关系是必须维护的。同样的药品有几十种,人家为什么要选择你的药品?”曾在一家药企做医药代表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一般医药公司和医药代表之间是实行承包制,一般给的药品提成是40%-60%,“别看给的提成高,真正落到我们医药代表手里的少之又少,都用在各种环节了。” 

首先,提成中有一部分要用来交税,开发票的税等等,其次需要打通医院环节。药品涉及的环节很多,主要是药剂科、医生、药房等环节。在医院里,药剂科的业务是根据医院医疗、科研和教学的需要及基本用药目录编制药品计划,查询掌握药品科技和药品市场信息,向临床提供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各类药品。 

“现在是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但并不是中标的药品一定会被医院采购,所以药品还是要首先纳入医院的采购计划,才能进入医院。再说医生吧,药品中标甚至是纳入医院采购计划,并不是工作就完成了,因为没有人承诺你,一定帮你销售多少啊!开什么药由医生决定,医生不买你的帐,就意味你的药品销售不出去,之前的努力不都白费了?” 

“谁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必须做出努力才会有回报。”王先生愤愤的说,“所有公关手段中,最常用最有效的就是直接给回扣,开一支药或卖一包药,给多少提成。”在他所接触的药品中,回扣一般占到药价的20%左右,一些差的药回扣占到30%。“当然,也有些药在治疗过程中必须用到,这类药不一定有回扣。为了不出现特别倾向性用药的情况,医生也往往会均衡用药,几种都给了‘好处’的就今天用用这个,明天用用那个。一般很难被查到。”

 药品价格:给不给回扣,都先算入成本 

 当然,并不是所有医生都吃回扣,但药品回扣已经成为一张环环相扣的网。给医生“好处”有很多方式,比如,药企以各种名义请医生旅游、做讲座之类的,医药代表则主要是请医生吃饭,经常送一些东西,搞好关系。 

 “这些平时看起来不起眼,是‘隐形回扣’,有人要问起,也可以解释为朋友之间的交往。”王先生将这种现象看做是一种营销手段,“现在哪个公司做经营不和客户请客送礼?只因为医院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所以才会引起格外关注。” 

王先生透露了一些医药代表的特征,“你们可以留意下,一些背着包,不是去看病,而是赖在医生边上的人,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各个药厂的医药代表。一般中午、早上看病的人不是很多的时候,特别容易看到。医药代表每天的工作就是到医院和医务人员搞好关系,让药品销售量提高。” 

 

 “不过碰壁的事情还是遇到过不少的,有些医生对医药代表是很反感的。”但他同时强调,“少部分不要回扣的现象,对于药价的高低并没有影响,因为最终无论给不给回扣,企业在生产药品的时候一样会把这部分算在成本里,要保证发生这种现象的时候不赔本啊。而且各家企业也会按照回扣最多的用度计算成本。” 

 药店 

 药价比医院低,还可拿走7成利润 

很多患者都会发现医院的药比药店价格高,所以常常是在医院看病,之后再拿着处方单到药店买药。“医院的药比药店价格高,这是当然的,你知道为什么吗?”云南某药企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因为任何一家销售渠道同时有医院和药店的企业,在招标采购平台上进行投标的时候,就会预先算好一个差价,让医院在最后销售药品的时候价格高于药店。如果这点不能保证的话,谁还会去药店买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还存在一种情况就是,企业在生产药品时,会生产不同规格,这就叫同品不同规,而为了保证药店的销售量,在医院投放的药品一般会选择药店没有的,除非是一些常见的药品。 

药店对于药品的销售也一样存在一些“隐性”成本。与王先生一样,李虹(化名)也曾经当过6年的医药代表,不同的是,她主要做终端销售,也就是把药品销往药店。 

“在昆明,药品进药店一般的规矩是,利润在30%以上的产品,交8000-10000元的上柜费,你的产品就可以覆盖连锁药店40%-50%的门店,在销售额高低也会均衡考虑。一旦进入药店,就需要厂家自己来营销,是广告还是促销都是自己决定。”李虹继续说,“而当利润能够达到70%以上的时候,一般就不再收上柜费,药店也会主推这样的药品。另外还有一种就是贴牌产品,一般利润能够达到50%以上。” 

“你想一下,70%的利润,那就是10元钱的药,药店就拿了7元钱。再加上厂家需要预算资金周转的费用、广告费等等,包括给药店周年庆和搞各种活动的‘经费’,这些哪一样不是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药价能不虚高吗?” 

 药企 “山寨”药横行 推高新药研发成本 

 此外,对基本药物,国家多次要求降价,严格的控制,然而种种措施并没有缓解“看病贵”的问题,“常规药品降价没有太大意义,就像学生上学,只是把书本费降低是不影响整体读书费用的,因为降价的只是高费用的九牛一毛。”和药企打交道多年的朱先生向记者透露“医院真正的大头在诊疗费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上。” 

“降价的多是抗生素类药品,这类药品一般人都不会用太多。另外,这些抗生素很便宜,但是在医院用这些抗生素打点滴可就贵了。一盒头孢市场上只是几元钱的卖价,但是加到针水里面,打一次点滴是多少钱?至少也是几百元。这个价格可是药企利润的大头呀。” 

 然而,现在的药企生存也非常艰难,朱先生继续说,“10年前,也就是2000年以前,的确很好做,那时候做药的都发财了。任何一个产品的生产上市都是一个产业链,广告成本增加,药材价格也飞速的上涨。”以三七为例,据文山三七特产局统计,2008年三七(120头)的每公斤价格为30-60元,到了2009年6月每公斤70-150元,而此后价格也是一直成倍增长。“但是药品价格能成倍增加吗?” 

他认为药品价格虚高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药品知识产权保护不足,“企业生产出了一个产品,很快市场上就会出现一个‘山寨’版本。由于没有前期高昂的研发成本,‘山寨’药可以低价销售,这样短期内产品就会被‘价格战’挤死掉。所以药企在研发产品时,就会预先设定生命周期,比如设计为5年,那么5年内科研成本、广告费、前期人力物力投入、利润等等东西都会计算在这5年内赚完,药价自然很高。” 

 专家看法 

“管不住医生处方笔,就难解看病贵” 

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去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重华公开抨击:“尽管各方都刻意不去提及医院各种名目的回扣,但医改不应回避这种事实。管不住医生的处方笔,看病贵就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 

 他引用了一位专家的估计,每年不合理施治所造成的医疗支出,保守估计也在1800亿~2000亿元之间,占到全国医疗总费用的三成以上。 

而据业内人士匡算,去年医保支付基本药物的费用,加上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减少的15%加成费用,2009年国家为老百姓节省的药费是700亿元。700亿的成效的确值得欣喜,但是相对于医疗机构各种回扣仍然显得“逊色”不少。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在有关药品采购的论述中表示,“谁采购、谁招标”,“谁买单,谁招标”,也就是说采购买单方决定招标规则,决定谁中标,这是招标的基本原则,也是医院作为独立法人的基本权利,背离了这一原则,招标就不可能是真正意义的招标。政府剥夺医院这一药品采购方和买单方的招标决策权,却又期望医院执行招标结果,纯属一厢情愿。 

 其次,药品的处方权,也就是用什么药、用多少量的权力,是医生(进而延伸到医院)的天赋权力,任何人剥夺不了,政府可以用强制性的行政权力剥夺医院的药品采购权,但是不可能剥夺医生的处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