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经资质审核和综合评审,专家组制定了2011年第一次药品备案采购有规定参考数据品种的建议价,请有关企业按时登录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并确认。有关事项详见公告栏内《2011年第一次药品备案采购网上议价细则》。
电话:0531-67873123。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2011年第一次药品备案采购网上议价细则
一、建议价制定参考依据
本次备案采购建议价制定参考依据为江苏、广东、河南、浙江、山西、湖南和内蒙古自治区七省(区)药品集中采购最新挂网价。
二、建议价制定方法
七省(区)最新挂网价中有2个(含)以上参考依据的品种,取平均值为建议价,平均值高于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同质量层次挂网药品平均价格的,以我省集中采购同质量层次挂网药品的平均价格为建议价。
三、专家确定方法
建议价由专家组制定。专家组专家根据《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专家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议价方法
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接受专家建议价的,需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该品种直接入围;如不能接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品种,则视为主动放弃。确认时间为7月11日9:00-17:00.
五、网上确认方法
相关生产企业凭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入“议价产品价格确认”功能
(位置在:“药品挂网系统”→“药品议价”→“议价产品价格确认”)后,采购项目选择“2011年第一次备案采购”
,下面列表中显示本企业参与本次备案采购的所有品种,根据相应药品中“建议价”栏目所示价格确定是否接受,
如果接受则在“确认选择”栏中点击选择“接受”选项,否则选择“拒绝”,选择完毕后点击“保存当前选择”
,全部产品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确认信息”,注意:提交后不能再更改。接受建议价格并提交确认的直接入围,否则均视为放弃。
附件: 2011年第一次药品备案采购网上议价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