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卫发〔2007〕24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核,河南九势制药有限公司等8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8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 日
附件:
8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用户名
原企业名称
更改后企业名称
S5266
河南九势制药有限公司
河南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S3802
武汉远大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S5385
博安兄弟制药(中国)
有限公司
梅河口四环制药有限
公司
S4349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4721
贵阳黔峰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S1296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S1296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S1304
桂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J0537
南阳市冠宝药业有限
公司
南阳白云山和黄冠宝
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