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生局,涠洲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现将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填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价格及预计采购量的通知》(桂药招办〔[2011〕]15号)转发给你们,请督促辖区有关基层医疗机构按通知要求填报。
附件:关于填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价格及预计采购量的通知 (桂药招办〔[2011〕]15号)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桂药招办[20lI]15号
关于填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药物采购价格及预计采购量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为了做好我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O]5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实施暂行办法的适知》(桂政办发[2011]78号)等文件要求,请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做好填报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历史采购价格及预计采购量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201年6月21日-30日。
二、填报范围
按上报系统所列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中本单位2008-2010年采购使用的品种。
三、填报要求
(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目录中对应的品种填报该品种的包装、采购价、采购量。
(二)采购价为2008—201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采购的品种最低采购价格。
(三)所填报的包装为以上最低采购价格所对应品种的包装。
(四)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单位上一年度基丰药物采购品种和用量合理预计本年度采购品种和数量,所填报的年计划采购量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金额的80%。
四、上报方式
各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自治区药招中心发放的主账号登陆http://www.gxyxzb.gov.cn 进入[基药交易系统]或直接输入http://116.252.22l.174:8012 登录基药交易系统,点击“上报采购计划系统”进行填报。
五、操作手册下载
请登录http://www.gxyxzb.gov.cn最新下载区下载。
六、其他
基层医疗机构上报基本药物历史采购价格和预计采购量是按国办发[2010]56号文件的要求,开展新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请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周密安排.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认真负责按时填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