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标企业:
在我省2011年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委托和确认工作规定的期限内,白求恩医科大学制药厂等38家中标企业未按要求进行中标药品配送企业的委托和确认,严重影响了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正常进行。报经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决定对上述企业给予以下处理:
一、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严重警告。
二、责令上述企业于7月30日前务必完成中标药品配送企业委托和确认工作。
三、对无视批评、警告、我行我素、7月30日仍不能完成配送企业委托和确认工作的,从8月1日起暂停该企业所有药品(包括非基药)在河南省的采购,并视其情况做出更进一步的处理。
附件:未进行中标药品配送企业委托和确认的生产企业名单
1、白求恩医科大学制药厂
2、北京双鹤高科天然药物有限责任公司
3、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长春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5、甘肃陇神戎发制药有限公司
6、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7、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8、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桂林红会药业有限公司
10、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1、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2、黑龙江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13、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14、湖南明瑞制药有限公司
15、湖南中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16、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7、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18、昆明南疆制药有限公司
19、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泉州中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业公司
21、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22、山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23、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
24、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5、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26、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27、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28、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
29、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30、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31、四川珍珠制药有限公司
32、四川志远嘉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3、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34、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公司
35、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6、云南省腾冲制药厂
37、浙江九旭药业有限公司
38、浙江丽水众益药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