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省关于公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供应紧张药品和普通大输液区域划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8  |  浏览次数:97387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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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规定,现将国家基本药物中供应紧张的药品和普通大输液产品区域划分方案公布如下:

  一、国家基本药物中供应紧张的药品全省划分为3个区域,具体区域划分如下:

  区域一: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衢州市;

  区域二:宁波市、舟山市、绍兴市、金华市;

  区域三:温州市、台州市、丽水市。

  二、普通大输液产品全省划分为5个区域,具体区域划分如下:

  区域一:杭州市、衢州市;

  区域二:绍兴市、湖州市、嘉兴市;

  区域三:宁波市、舟山市;

  区域四:温州市、丽水市;

  区域五:台州市、金华市。

  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