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国家307种基本药物、省216种增补药物和库存非基本药物全部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不再进行药品加成,且不再购入非基本药物。全区共有政府举办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镇卫生院7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11个社区服务站、334个村卫生室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启动了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216种省增补药物目录,实行全省集中招标网上采购,价格统一、统一配送、统一结算。自2011年5月1日-7月1日分别对国家基本药物619个、省增补药物362个共981个品规进行了网上采购。
请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临床应用时要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疗效高、质量好、副作用小、价格低)。
附件: 2011年全区基药目录、2011年东港区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