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与增塑剂划清界线

发布日期:2011-08-06  |  浏览次数:90279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近日,国家卫生部发布2011年第16号公告称,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对于保健食品配方中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申请人应当申请使用枸橼酸三乙酯、三乙酸甘油酯或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物质,替代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或者申请从配方中去除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邻苯二甲酸酯类正是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塑化剂风波”的主角。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内保健品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作为辅料并不常见。邻苯二甲酸酯类在保健食品中主要用于提升液体制剂的口感,而现在保健品大多以固体片剂、软胶囊形态出现,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的机会并不多。专家表示,“尽管邻苯二甲酸酯类也可以添加在软胶囊中,但事实上软胶囊用明胶做原料成本更节约,没有利益驱动,生产商不会去主动选择邻苯二甲酸酯类作为辅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