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济南市邹平县卫生局关于加强省增补药物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09  |  浏览次数:53302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县中心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各镇办卫生院:
2011年 8月5日,216种省增补药物在省采购平台挂网369个品规,配送关系已选定,各单位采购目录已制定。请各单位从即日起,临床所需省增补药物必须通过省采购平台集中采购、统一支付、统一配送,不允许再通过其它渠道自行采购。
为确保省增补药物网上采购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减轻配送企业成本负担,保证省增补药物在我县及时、足额配送到位。请各单位严格遵循2011年6月27日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精神,要保持合理的省增补药物库存,认真把握用药规律,与国家基本药物结合起来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及时准确通过网上采购平台发送订单需求。除临床急救、急需用药外,原则上制定采购订单频率每个月不超过4次(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结合制定),并保证每个品规一次采购量至少能够满足本单位1—2个月的临床用量。
另外请各单位尽快统计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目录中厂家撤销配送权的品规,以电子表格形式于8月12日前报卫生局医政股。邮箱:zpwsyw@126.com。

 

邹平县卫生局
201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