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202号)及《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调整阿法骨化醇片等药品采购价(详见附表)。调整后的价格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附表:阿法骨化醇片等336个调价药品品种表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