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关于部分医院报送医院抗菌药物品种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26  |  浏览次数:60201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自治区职业病医院,自治区传染病医院: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对全区医疗机构设置的“十二五”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拟规划为三级医院的医疗机构按照三级医院标准报送医院抗菌药物品种目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名单中涉及医院务必于2011年8月25前将抗菌药品目录报至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按照三级医院标准报送医院抗菌药物品种目录的医疗机构

 

卫生厅医政医管处

2011年8月8日


附件:

按照三级医院标准报送医院抗菌药物品种目录

的医疗机构

 

自治区级医疗机构:自治区职业病医院、自治区传染病医院

和田地区: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喀什地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巴州:巴州人民医院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克州:克州人民医院

塔城地区:塔城地区人民医院

哈密地区:哈密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地区人民医院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

博州:博州人民医院

昌吉州:昌吉州人民医院

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