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贵州省关于对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不按规定配送中标药品予以警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29  |  浏览次数:99781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2010年度贵州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挂网采购后,由于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不按规定要求配送中标药品,严重影响了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和基本药物制度的正常实施。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配送工作,根据《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章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不按规定配送2010年度贵州省国家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的行为予以警告。  
希望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认真做好中标药品的配送工作,确保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