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56号),《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甘发改社会〔2011〕854号)等文件要求,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度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顺利结束。为保证我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决定举办2011年度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签署及网上集中采购培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代表基层卫生机构和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签订委托合同。
(二)对县级财务结算中心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货款结算等。
(三)对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范围、要求、操作方法与步骤。
(四)为各市、县发放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系统用户名,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放网上采购用户名等。
二、参加人员
(一)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1人。
(二)县级结算中心基本药物采购货款支付人员1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2011年9月15日全天培训,14日下午在兰州西兰国际大酒店报到(地址:兰州城关区定西路39号),或提前电话报到获知参会地点15日直接参加会议。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及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按照医院管理权限,对照2011年度全省基本药物中标结果,统计出本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大致的用量,自行打印并签订委托合同(见附件),参会时一并交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
(二)各市(州)、县(区)参加现场培训的相关人员在省级培训结束后,要组织对本辖区参加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为保证培训效果,请携带笔记本电脑参加培训。
(四)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用自理。
(五)委托合同电子版请从省卫生厅网站“公文发布栏”下载。
各单位请于2011年9月13日中午12时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0931-8802916。
省财政厅社保处联系人:
于素慧 电话:0931-8891312
省卫生厅规财处联系人:
陈发青 电话:0931-4818221
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联系人:
朱晓娟 电话:0931-8827063 13893249569
附件:甘肃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委托合同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甘肃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委托合同
委托人: 卫生局。
受托人:甘肃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 。
委托事项:委托人 卫生局代表辖区内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个乡镇卫生院(机构名称等内容在附表中填写),委托甘肃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代为采购基本药物和增补药品并与供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委托期限:原则上此委托期限与基本药物一个采购周期同步(暂定)。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备注:此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一份,另一份由委托人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加盖各单位公章生效。
附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汇总表
二??一一年 月 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汇总表
市(州)卫生局(盖章)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注:如内容较多此表可调成横表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