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关于公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评审分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15  |  浏览次数:62004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根据《2011年江苏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文件规定》(苏药采中心[2011]18号)和《关于wcdm2011rh江苏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傖正眼泊通知》(苏药采中心[2011]19号)规定和原则,经企业信息确认,现在将基本药物采购评审分组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1年9月14日至2011年9月15日17:00。如有异议请在9月15日17: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进行申诉,接待地址: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监管科。

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