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卫生系统改变过去“先交钱、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在全区11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先治病、后交钱”的利民服务模式,为更多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
“先看病、后交钱”诊疗服务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凡是在兰山区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和危重病人,住院治疗时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住院处留存。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需向医院支付新农合报销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其余部分由区新农合办公室直接划转到医院账户。
享受“先看病、后交钱”优惠政策服务对象,目前主要是参加兰山区新农合的农民、“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以及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患者。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患者,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患者,未参加兰山区新农合患者,及其他自费医疗患者,均不享受此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