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西省关于公示部分药品企业名称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28  |  浏览次数:63943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赣药招办字[2006]26号)规定:药品企业申请更名的需提供省级药监部门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记录及变更企业名称的有效资质证书,经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核实后挂网公示,无异议的则在系统中予以变更。现有部分药品企业(详见附表)申请更名,经核实后符合更名条件,予以挂网公示,公示期:2009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11月3日下午17:30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联 系 电  话: 0791-8329405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 江西省肿瘤医院门诊十三楼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附件:Uploads1/药品企业名称变更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