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河北省卫生厅门户网(http://www.hebwst.gov.cn)、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http://www.hebfda.gov.cn)和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http://www.hebyyjzcgw.cn)公开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各企业所提意见和建议应形成《关于对〈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试行)的反馈意见》稿,并注明单位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二、近日内,我厅将邀请部分企业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实施办法》的意见,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各企业可填写本通告所附《座谈会报名表》,报名参加座谈会。
三、《反馈意见》稿和《座谈会报名表》请以电子文档形式,于2009年11月2日以前,发送至河北省卫生厅征求意见公共邮箱(yzb@hebwst.gov.cn)。
河北省卫生厅联系电话:0311-85989817
联系人:张兰成、张丽辉。
附件:
附件:1、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座谈会报名表
河北省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