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报名须知》部分内容

发布日期:2009-10-26  |  浏览次数:59542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投标人:

    现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于10月26日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发布的《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公告》中《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报名须知》(附件一)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原文件第一页下数第2行内容为:“4. 生产企业出具的代理销售授权书(原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现修改为:“4. 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参加投标授权书(原件,要求经生产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