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关于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国庆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30  |  浏览次数:59459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工作,现将国庆节假日放假安排具体公布如下:
办公时间:2011年9月30日,上午8:30至11:30时;
                    2011年10月8日,10月9日正常上班。
放假时间:2011年9月30日,下午;
                    2011年10月1日至10月7日。
请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做好节假日前后工作安排,保证基本药物配送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顺祝节日愉快。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