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98号)文件内容,涉及2008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零差率)集中采购的部分中标/成交品种需重新核定现行采购价。为确保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及时调整中标品种物价,现将需要重新报价的品种(详见电子附表)进行公示,请各投标人筛选出相关的中标/成交候选品种,并将最终纸质报价盖章后于10月20日(星期二)下午17时前递交至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医药梦网)招标部。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报价的企业,将按自动放弃报价处理。
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医药梦网)
附件:Uploads1/社区企业报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