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付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卫药政﹝2011﹞5号)

发布日期:2011-10-08  |  浏览次数:55265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药监局:

  现将《江苏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付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江苏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付款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