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点击“产品基本信息维护”,列表为空,看不到任何产品;或看到的产品的个数、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等基本信息不正确;
解答:
1、如果是生产企业
①、请企业将缺少的、基本信息不正确的产品的准确信息(如片剂必须写清楚是薄膜衣片还是糖衣片)按照表1格式发送至产品信息补充邮箱sdypbccp@gmail.com ,发邮件时标题请注明‘XX企业补充产品信息’字样。工作人员将在1-2个工作日内对该企业产品信息进行处理,我们邮件回复处理情况后,企业必须登录平台进行产品信息的补充和完善(比如包装、装量、单位和各种证件到期时间等)。
药品通用名 |
商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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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此表请企业按照表头自行制作
②、不在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不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产品,请企业在2009年11月 22日17:00前向工作机构提出增补申请发送至增补申请邮箱sdypmlzb@163.com或sdypmlzb@vip.163.com,申请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递交目录增补申请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生产批件扫描件或照片,经专家论证,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进行增补,纳入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并在2009年11月24日进行公示。公示后请参考上述①条再发邮件至sdypbccp@gmail.com,工作人员将在1-2个工作日内对该企业产品信息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企业必须登录平台进行产品信息的补充和完善(比如包装、装量、单位和各种证件到期时间等)。
2、如果是经营企业
因为经营企业不能对产品基本信息进行维护,故看不到产品基本信息。产品基本信息完善必须待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企业可登录平台信息查阅和核对。
可参考上述①条先发邮件至sdypbccp@gmail.com,然后待回复邮件后使用平台‘添加申报产品’功能进行添加。
问题二、企业点击“添加申报产品(企业)”后 新建 时部分产品找不到
解答:
此类产品不在本次集中采购目录,如经仔细确认要添加的产品在本次集中采购目录中,但确实无法添加该申报产品,请给我们发邮件(sdypbccp@gmail.com)提醒。或电话咨询0531-81880271
问题三:在维护企业基本信息时,企业类型不正确,比如应为经营企业,显示生产企业
请立刻给我们发邮件(sdypbccp@gmail.com),或拨打咨询电话0531-81880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