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备案办法

发布日期:2011-10-10  |  浏览次数:95198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备案管理,制定配送企业备案办法如下:

一、备案程序

递交备案材料---审核备案材料---同意备案---网上开通配送区域。

二、备案材料要求
   ( 一)、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直接配送需递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身份证
    2、配送承诺书

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递交以上资料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认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委托配送企业配送挂网产品需递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书

2、配送承诺书

3、委托配送协议

4、配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附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对经办人员的授权书

三、备案材料接收单位

阿盟卫生局医政科

联系人:何玉琴

联系电话:0483-8347702

四、接收时间

2011年10月8日始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