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作为负责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工作机构,将按照《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一)》和《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二)》内的流标产品进行集中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参加。
一、采购方:山东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采购品种:见《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流标药物目录》。
三、采购形式:集中打包向药品配送企业采购。
四、报价时间:见附件
五、采购周期:暂定一年。
六、合同签订:
(一)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
(二)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代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七、药品配送:中标配送企业对中标产品进行配送。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统一结算,结算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九、采购文件获取:
凭帐号登陆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下载。
十、企业资质及产品证明材料申报方式及递交时间:
企业资质及产品证明材料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申报。递交纸质材料前应先完成网上申报,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内容完全一致。
网上申报时间:2011年10月22日8:30起至2011年10月27日17:00止。
递交纸质材料时间:2011年10月26日起至2011年10月28日止。上午8:3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
十一、企业资质及产品证明材料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
电话:0531- 67873125 81880271(业务)
67873135 81880261(技术)
网址:www.sdyypt.net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列表: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流标药物)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