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根据“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需对企业申诉的普通粉针和溶媒结晶认定问题进行处理。 如企业认为其品种属于溶媒结晶,需在11月26日之前将需修改的产品目录表和全套资质材料(含省级药监部门出具的溶媒结晶证明)递交至我中心。我中心将审查后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