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中医院血液透析机医疗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10-13  |  浏览次数:72281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10月12日讯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浮市中医院的委托,于2011年9月16日就《云浮市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0724-1171D20N1497)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云浮市中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云浮市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三、项目编号:0724-1171D20N1497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1台
急救转运呼吸机
1台
除颤起搏监护仪
1台
电动吸引器
1台
电脑骨创伤治疗仪
1台
2
血液透析机
2台
双级透析用水处理系统
1台
五分类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1台
多探头手动γ放射免疫计数器
1台
3
脉动真空灭菌器
2台
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1台
4
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1台
医用干燥柜
1台
超声波清洗机
1台
快速生物阅读器
1台
纯水处理系统
1台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1年9月16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云浮市政府采购网、我司外网。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1年10月10日
 
  2.评审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李恒青
 
  4.评审委员会成员:李恒青、黄润楠、周应杰、王海林、梁仪为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云浮市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0724-1171D20N1497                                            评审日期:2011年10月10日
包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30%
比例60%
比例10%
100%
1
1
江西省新世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0
52.67
8.33
91.00
1
2
广州顺康贸易有限公司
29.26
39
5.83
74.09
2
3
广州市康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9.05
38
5.67
72.71
3
2
1
广州长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0
52.67
7
89.67
1
2
广州优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9.57
38.67
5.5
73.74
3
3
广州宜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9.26
41
6
76.26
2
3
1
肇庆市祥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9.57
42
6
77.57
2
2
广州市彦达贸易有限公司
29.65
39.67
6.33
75.65
3
3
南昌市海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0
53
7.33
90.33
1
4
1
肇庆市祥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9.74
40
5.33
75.07
3
2
广州市彦达贸易有限公司
29.95
39.67
6.33
75.95
2
3
南昌市海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0
52.33
7.33
89.67
1
 
   采购结果信息:
 
  包1: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等  5台
 
  中标单位:江西省新世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李渡大道288号
 
  中标金额:¥1,065,000.00
 
  包2:血液透析机等5台
 
  中标单位:广州长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松漱前38-39号自编912、913房
 
  中标金额:¥1,110,000.00
 
  包3:脉动真空灭菌器等3台
 
  中标单位:南昌市海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进贤县李渡镇益康南大道248号
 
  中标金额:¥1,202,000.00
 
  包4:全自动清洗消毒器等  5台
 
  中标单位:南昌市海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进贤县李渡镇益康南大道248号
 
  中标金额:¥936,000.00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详见“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详见“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3.中标(成交)金额:详见“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采购人确定非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允仪、吴继辉
 
  联系电话:86 20 87768198
 
  采购人联系人:梁科长
 
  联系电话:86 766 662278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