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廉价药不缺需要政策发力

发布日期:2011-10-27  |  浏览次数:65367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日前的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出一个讯息,即卫生部将建立一个动态的能够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及时反馈各地对一些短缺药品的供求情况。卫生部的这一举措充分表明我国政府已开始注重从政策层面上解决当前廉价药短缺问题。

  导致廉价药短缺的原因,在此无需赘言。最为关键的是以药养医体制、药品储备制度不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完善等因素。鱼精蛋白的紧缺绝非偶然。事实上,近年来,已经有很多廉价药品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之所以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是因为市场上仍有价格较高的替代产品存在。

   对于短缺药品,如果不加以认真分析,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地提高其价格,势必很有可能保护了落后药品和落后企业,这样一来,不仅对医药产业不利,而且对公众健康也极为不利。

  那么,要切实有效地解决类似鱼精蛋白这类药品的生产、供应、使用,保证其不短缺,不仅仅是管理价格的问题,而且需要有系统的政策性保障措施。其中包括国家要进行客观调控,同时又要用市场的手段促使政策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其一,制定廉价药目录。在明确廉价药物遴选标准的基础上,由政府组织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医学和药学专家参与疾病治疗指南修订,为廉价经典药界定概念、划定范围,对临床一线的必备药进行筛选,尽快为价格低廉、疗效显著、有一定市场需求的药品制定廉价药目录,并纳入医保目录,保障基本用药。廉价药的生产和临床应用要有衔接,不能随意中止。

  其二,保证市场供应。作为关系百姓生命安全的重要廉价药品,有关部门应有相关的行政手段予以保证。譬如通过对原产地的生态保护与规范养殖加大原料的供应力度,向有生产资质的企业下达指标订单,规范其产量的最低限额,从根本上保证市场供应。提倡厂家直供,最大限度地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并宣传、普及推广廉价药的使用。

  其三,实施政策倾斜。既然药品的生产需要依赖企业,那么就应当从企业生存的客观规律入手。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当然不能回避商品的属性。一方面注重市场规律,重新评估拟定新的市场价格,给企业创造合理的利润空间,吸引更多的药企参与到廉价药生产中来,打破药物生产销售的垄断局面。另一方面,通过为定点生产企业减税、补贴等温和的经济手段激励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同时,提高财政支出比例,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为廉价药设立绿色通道。

  其四,建立廉价特效药储备制度。一般认为,在市场和一些行政手段失灵之后,国家储备是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完善现行药品储备制度的基础上,国家应建立廉价特效药储备制度,确保廉价药的有效供应。

  其五,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应在现有的招标采购制度操作中,探讨一系列方法以获得合理价格,从而保证药品不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