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采购药品协议供应商文件编号:JSCGZX[2009]033A与现行医疗管理相关制度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相关精神不配套,决定取消“建始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协议供应商”采购任务,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药品及卫生材料具体采购方式另行通知。
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