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招组(2011)122号
关于同意中标药品葆宫止血颗粒
生产企业变更的批复
天津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标药品葆宫止血颗粒(详见附表)生产企业变更的请示收悉。鉴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同意将生产该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由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中标药品葆宫止血颗粒(详见附表)的生产企业由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中标价不变。原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中标药品葆宫止血颗粒(详见附表)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表:
药品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包装
单位
包装方式
原生产企业名称
变更后生产
企业名称
招标期数
葆宫止血颗粒
颗粒剂
15g×6袋
盒
铝塑复合膜
中盛海天制药
有限公司
天津中盛海天制药
有限公司
200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