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西基本药物中标品种(2011-2012采购期)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供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监督管理,确保基本药物货药品质量稳定,根据《广西国家基本药物和广西增补的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自2011年12月5日起至2011年12月20日止(星期六、日除外),接受供货企业进行广西基本药物中标品种(2011-2012采购期)供货药品样品备案。供货药品样品备案的要求和条件按照《广西国家基本药物和广西增补的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执行。送备案的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生产批号原则上为2011年第4季度已成交或已签定合同拟成交的批号(常见剂型3倍全检量参考附件2)。
请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供货企业尽快做好准备,在接受样品备案的工作日内到指定管理机构和地点(见附件1和附件3)备案。
附件:1. 广西全区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管理机构信息
2. 常见剂型3倍全检量
3. 国药控股南宁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地址示意图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