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药品集中打包采购补充中标目录等相关事宜

发布日期:2011-11-24  |  浏览次数:97500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11月23日讯 
 
    关于公布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打包采购补充中标目录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投标企业
 
    根据《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打包采购方案》的要求,我省已完成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打包采购的招投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补充中标目录
 
    按照《关于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打包采购补交资质材料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对相关药品的资质材料进行补充。经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审核,确定29个符合规定的药品,形成《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打包采购补充中标目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打包补充中标目录》),现予以公布。
 
    二、领取中标通知书
 
    (一)领取范围
 
    本次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企业为《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打包采购中标目录》(以下简称《打包中标目录》)和《打包补充中标目录》中所涉及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
 
    2011年11月23日—2011年11月24日。
 
    2、领取地点: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508号旺座国际商务广场A座10楼。
 
    三、中标药品配送
 
    (一)《打包中标目录》和《打包补充中标目录》中涉及的药品,由中标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原则上中标企业不得再次委托其他药品经营企业配送。
 
    如确需委托配送的,必须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经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委托配送。
 
    (二)中标企业必须确保中标药品在全省范围内覆盖。
 
    四、签订采购合同
 
    (一)11月25日至11月28日,各中标企业应与中心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时,中标企业需递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药品购销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
 
    (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药品购销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一式三份,由企业整理为三套资料,分别装入三个档案袋,一并递交至中心。中心在“药品购销合同”中加盖公章并签字后,由中心、卫生行政部门和中标企业各执一份。中标企业的“药品购销合同”由被授权人当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各中标企业的中标通知书应由被授权人本人领取。领取时,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二)各中标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与中心签订“药品购销合同”,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各中标企业应按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药品的样品及相关材料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备案。
 
    附件: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打包采购补充中标目录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