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于本月1日出台了《药品差比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规定,相同有效成分和规格的药品,不得制定不同价格。同种药品不同价格已经成为了药品市场上常见的现象,本报今年的5月25日就曾详细报道过:一盒藿香正气水8个牌子7种价,最高价与最低价差近10倍。昨天记者又走访了市场发现,同样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只是厂家不同,价差也近6倍。
同是氨咖黄敏胶囊,同样是12粒装,购物小票显示,价格却相差3元。
《规则》的出台有一些市民叫好,然而一些专家和药企代表表示,此次发改委发布的同药同价并没有实施细则,怎么执行实施,依然是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棘手问题。
同药不同价现象普遍
在金阳芝林大药房,成分同是人工牛黄、咖啡因、乙酰氨基酚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一共有4种,其中吉林两家药厂生产的该药,在相同成分、相同规格下价格竟然也出现了2.7元和12.1元的悬殊,两种药并未参加任何促销,差价几乎达6倍。店内销售人员介绍,这样的现象很普遍,除了生产厂家不同,受地段、成本的影响,单体药店与大型医药超市或连锁店所销售的同一品种药品价格也会不同;其次,药厂针对不同城市地区批发药品的价格也不尽相同;还有就是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药品,由于配方和工艺不同,也会导致价格悬殊。
此外,同一种药品在不同药店的价格也有差距。同一厂家生产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在金阳芝林大药房是9.3元,而在小十字的一树药业卖到9.8元。经常和药店打交道的张阿姨表示,同药不同店不同价的现象一直都有:“尽管如此,我也已经在长期的实践中找到了贵阳价格相对低廉的药店。”
药价乱象谁来监督落实?
贵州省物价局医药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差比价规则》通知,下一步将会根据要求,对不同规格和剂型的同种药品制定出代表品,严打通过变相包装的不合理涨价。
贵州天安药业销售部经理申小强表示,目前发改委发布的这条规则在实施上还存在很大难度。“以阿司匹林为例,我们厂生产的定价为10元,而另一个厂家生产的则需要12元,解决这个问题若没有细则进行规范,则很容易引起药企间的恶性竞争。”申小强说,“同时,由于非处方药药品的市场化率较高,不同药厂的生产工艺、人工成本、原料渠道等都不可能一样,所以导致药品价格出现差异,成分相同的药品有价格差异是很正常的。”
《规则》中有一条是:国家发改委按照药品通用名称,选择有代表性的剂型规格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他剂型规格以代表品为基础,按照合理的差价比价关系核定价格。不过有市民反映,市场的药品种类太多,要让国家发改委都制定最高零售价并不现实。
有网友提出方案:由生产同种药的企业之间协商统一药价,不过也有另外的网友表示,这方式的定价权掌握在药企业手中,容易造成药企业的垄断,再次加重市民的医药负担。
国家发改委称,近年来,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材料和形式不断翻新,一些企业通过改换剂型、规格或包装等逃避价格监管变相涨价,加重了社会医药费用负担。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发改委研究提出了“按照药品通用名称,选择有代表性的剂型规格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他剂型规格以代表品为基础,按照合理的差价比价关系核定价格”的管理方法。按照《规则》规定,自12月1日起发改委将对其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调查。
实际上,在11月22日部分药品因价格虚高接连被媒体曝光的风口上,发改委迅速颁布《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正式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业内人士称,《试行办法》从发布到正式实施只用了短短9天,间隔期之短史上罕见,这应该国家发改委下一波药价调控密集措施的调控的前奏。
不过在此前,国家发改委已经28次降低了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不过反观效果,市民称“药价频频降,百姓却始终没感觉”。
一边发改委严控药价 一边老百姓喊药价贵
记者带着一些不同的观点采访了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志凌
记者:近年来,发改委频频控制药价上涨,但老百姓却始终没感觉,你认为其中的症结是什么?
王志凌:药价从药厂到零售由于环节众多,导致层层加价,不断推高。此次出台的仅针对出厂价格调查,其实就是一种成本的核实与核算,应该说有一定的作用,但成效不会很大。因为真正的问题其实不在出厂价,而是出在整个医疗体制上。如果对药品出厂价格控制过严,企业谁降价谁死,必然导致药企的成本大规模作假,以便维持高价。
记者:一些企业通过改换剂型、规格或包装等逃避价格监管变相涨价,你认为这其中监管是有什么困难?怎么解决?
王志凌:药厂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利润最大化是唯一目标。而医院在推向市场经济的改革中却丧失了最重要的非营利性,以药养医成为政府允许的行为。这主要是我国现实生活中药品价格一再冲高,监管乏力。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必须要确立医疗行业的公益性,明确其非营利组织的性质。其次,要切实把医药分开,让患者在医院的药方下可以自主选择药品。最后,要把监管的权力放在阳光下进行,借鉴基本药物招标制度的成功经验,采用港英政府的行政三分开体制,让中间环节不再成为药价虚高的帮凶。
记者:许多人认为药价虚高是招标环节推高的,你怎么认为?还是政府对药品加成的管制出现问题?
王志凌:招标制度设计本身具有一定优势,主要用意在于以批量团购的方式取得较低的价格,以市场机制保证药品质量。正因为有了这一制度的探索,才有了后来种种招标制度的改进。相对来讲,河南省的基本药物招标制度效果就好得多。但是,招标制度的成功必须有整个医疗体制的改革与之相配套,比如医院补偿方式改革、运行机制改革等。
记者:百姓真正的负担是药费高,不仅仅体现在“价”贵,还反映在“量”多上。你认为怎么看待现在的不合理用药现象?
王志凌:政府减少了对医院的财政拨款,为了让医院生存下去,就实行了药品加成政策。但在如今,加成政策逐步演变成了一种逐利的机制。医院需要通过大处方和高价药来获取运营成本和暴利。医院的现实需求通过对医生的考核放大了这种逐利性,直接传导到了链条的各个环节,最终让患者为虚高的水分买单。
记者:政府部门该怎样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让市民买到便宜实惠的药?
王志凌:政府对医疗系统的财政投入过少,导致整个医疗系统逐利性大增,却又缺乏有效的监管,中间环节过多,都是导致药品终端价格过高的主要原因。深圳的经验告诉我们:药价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而体制的改变又似乎仅仅只是态度问题。有没有决心砸掉药品中间环节一些利益方的暴利饭碗,有没有决心拿医生回扣、医药代表回扣等灰色利益“开刀”,显然已经成为药价机制问题的关键之关键。政府只有切实地进行医疗体制改革,恢复其本来应具有的公益性,加大财政投入,遏制对高额利润的追逐动机,才能真正解决高药价问题,但这需要较长的时间。在短期内,通过控制成本,严格限制价格差,加强中间招标环节监管,推行医药分家,完善药品招标管理办法,也能起到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