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邀请招标中标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区、市)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药品企业:
根据《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和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组织对基层必需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和临床常用且价格低廉的国家基本药物进行了邀请招标,经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并通过,现将邀请招标中标结果予以公布。
采购阶段的相关要求与之前发布的《关于公布并执行》的通知》(赣药招办字[2011]29号)相同,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邀请招标中标结果
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