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招组(2011)128号
关于同意中标药品拉米夫定片
取消商品名的批复
福建广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08年第1期中标药品拉米夫定片取消商品名的请示收悉。鉴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你公司已将拉米夫定片商品名“贺甘定”取消,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将福建广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的中标药品拉米夫定片(商品名:贺甘定,规格包装:0.1g×7片×2板)的商品名“贺甘定”取消,中标价不变。原福建广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的中标药品拉米夫定片(商品名:贺甘定,规格包装:0.1g×7片×2板)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