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开”是突破制度转型的瓶颈

发布日期:2011-12-09  |  浏览次数:71585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药价暴利风波,使医改在中国再次成为一个重要话题。如果把事情看得积极一点,那么“医药分开”这个问题已经浮现,而且还是正面意义的浮现。对“医药分开”施行的政策,如我们所见,收效甚微,但共识在于没有人拒绝“医药分开”这个说法,也没有人在否定意义上使用“医药分开”这个概念。也就是说,“医药分开”是被官方和民意普遍认可的。  

当然,我们已经看到,医药分开不容易,药品降价也不那么简单。长期以来,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收入来自药品加价,“以药养医”是其主要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使医院把药品的收入作为主要来源,把药品的收入与医生的服务挂钩,也使不合理用药、过度用药、过度医疗等现象比较普遍。 

 因此,在基层医院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将彻底改革“以药养医”的机制。实行“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重在切断“医”与“药”之间的利益关系。“医”不仅指医疗机构,也包括医生。所有医疗行为最后都要落实到每个医生身上,所以对医疗机构的激励机制理顺之后,对医生的激励机制理顺也很重要。医生的薪酬制度、考核制度以及对处方行为的监管,是改革的关键。

  据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医院运行监管处处长钟东波介绍,医药分开基本上有4个模式:支付方式改革,即推进按病种付费、人头付费和总额预付的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药费收入跟医疗机构本身没有关系;把医院的药房独立出来;药品零差率销售,对原药品加成弥补的医疗服务亏损,通过调价或财政补助弥补。 

 以上四个模式,有待进行总结评估,进而推行在全国相对可行的方式。美国的医改,重点是解决支付问题,中国还没到这个层面,但我们唯有对医改进行更科学的安排,才能解决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和支付手段、支付能力的问题,这是中国走向和谐社会的重要选择。  

就目前形势看,“医药分开”已经箭在弦上12月6日,全国11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代表,参加了卫生部公立医院改革分工协作机制协作组第一次会议。与会代表重点交流了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医药分开、政事分开等重大改革任务,起草和讨论“在全国推进分工协作机制改革的政策文件(建议稿)”。  

据我观察,2012年3月后卫生部以协作组为纽带,在全国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分工协作机制改革工作,给公立医院带来的影响不仅是一个收入比结构的变化,而是一种体制的新陈代谢,即综合改革。